10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贵州近年来围绕排查登记、交办督办、整改管控、验收复核、问责问效五个关键环节,全链条构建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机制,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排查登记“全覆盖”。企业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全面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突出对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重点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运用明查暗访、举报核查、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频发以及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定向体检会诊”式安全检查。同时,企业对自查发现和部门检查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台账清单管理,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上报及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向同级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重大隐患“全交办”。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向企业现场交办,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政府、安委会或牵头部门向下级政府、部门或企业集中交办,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整改管控“全落实”。企业按照“一隐患一方案”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全过程如实记录,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企业须采取必要管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设置警戒标识,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验收复核“全过筛”。隐患治理完毕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共同验收,合格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行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复核,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复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的“三签字”机制。复核不合格的,由企业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复核。同时,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逐一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
问责问效“全从严”。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立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定期督促调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推动整改进度,发现失职渎职的提请追责问责。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减分项指标考核,未按要求整改的扣减相应分数。(记者 杨昌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