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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4-10-14 10:24:16  来源:贵州省委组织部

  为加强我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对象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贵阳学院、遵义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和铜仁学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5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大学(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为选调对象。

  (二)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ecos.com/1728377700)查看,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学习成绩优良,现学历层次在读期间排名为班级前30%。

  6.截至报名首日,大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相应放宽2周岁。

  7.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拟报职位资格条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确定报考人员

  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向院系党组织提出报名申请,由高校党委择优确定推荐报考人员。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期间向院系党组织提交报名申请和以下报名材料:1.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身份证;3.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层次学籍报告;4.党员身份证明;5.奖学金证书;6.表彰证书;7.学生干部证明;8.参军入伍经历证明;9.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10.论文及科研经历相关材料;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1至4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5至11相关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以上材料分别制成PDF(JPG、JPEG、PNG)格式文件,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上传材料是综合评价确定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多次获得奖学金、表彰,具有多段学生干部经历等情况的,须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上传提交】

  2.择优确定报考人员。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3.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经审定的推荐报考人员采取本人身份证号+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ecos.com/1728377700)查看具体职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只能填报1个职位。在报名时,一并将上述11项报名材料在相应栏目上传。

  (3)在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填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4.资格审查。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选调机关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素质测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11月22日17: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2024年11月22日17: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不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或录用资格。

  (二)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以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选调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综合评价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素质测评结果,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学历学位、获得表彰、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军入伍经历等一贯表现,结合我省干部队伍结构需要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照职位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签约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安排工作单位

  签约人员确定后,即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一经签订,报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协议签订后,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签约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就业意向等情况安排工作单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签约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七)递补、调剂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空缺职位,则适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开展递补、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录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本次定向选调不收取考试费。

  2.本次定向选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本校校园网和招生就业网的有关信息。

  4.本公告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80028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

  附件:

  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省属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查看)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昌馀 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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