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国土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廉政建设规定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创文明行业、树行业新风八不准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工作议事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无作为追究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案件核审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听证制度
建设用地审批股廉政公约
建设用地审批股办事制度
建设用地审批股办事结果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人员守则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举报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巡回检查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重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执法人员守则五要
国土管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廉政公约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履行国土管理工作职能,加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规范国土执法行政行为,增强国土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确保国土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独政 (2000)2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内容
  (一) 公开局机关 7 个站、股、室,即办公室、用地股、土地管理股、土勘站、调处办、法规监察股、地产中心、测绘办、矿管股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人员职责标志、投诉渠道、国土管理工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等依据。
  (二) 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政策运行情况和最终结果都予以公开,包括:
  1、公开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征地费标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2、公开个人建房申请用地面积、审批程序、审批结果。
  3、公开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偿方案、耕地开发地点、开发方式、面积、质量标准、要求验收结果。
  4、公开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转非的条件、申报程序、审批及办理结果。
  5、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6、公开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登记的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7、公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8、公开土地违法案件的办案程序、查处依据、处理结果。
  9、公开土地纠纷、土地争议的调处程序、调处结果。
  10、公开矿产资源管理案件的办案程序、查处依据、处理结果。
  11、公开测绘管理案件的办案程序、查处依据、处理结果。
  12、公开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限、内容及各项用地指标,实施规划的措施。
  13、公开县、乡两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范围、面积、指标、土地等级、保护区责任人保护措施以及使用情况。
  14、公开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各类建设用地指标。
  (三) 局内公开的内容有:
  1、局党组和局务会议决定的可以公开的有关重大事项。
  2、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情况。
  3、干部职工岗位考试、考核、奖惩、评优、晋级情况。
  4、县局会议费、招待费、业务费、办公费、电话费等支出情况。

  二、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一) 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包括各站、股、室的工作职责、审批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事项和标准、办事人员职务标志等。
  公开的形式采取在办公室内外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标志牌等。
  (二) 经常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如经费收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证书办理、征地安置补偿、“农转非”办理事项等。
  公开的形式采取在办公楼内外醒目地方张榜公布、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
  (三)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实行事前事后公开。凡事前需要群众知道的事项在事前公开,如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抵押登记、土地征用等项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等内容;事后公开一般在办理结束后五日内进行公布。
  公开的形式采取发布公告、张榜公布、新闻媒介报道等。
  (四) 涉及重大改革的公开事项或人事变动、干部任免等公开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公开;重要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根据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公开。

  三、措施保证
  (一) 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政府职能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并做到长期坚持,因此,在加强领导和监督上,亦须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蒙焕勇任组长,局属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监督工作。
  (二) 明确内容。各站、股、室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按照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修订完善各自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编制《独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手册》,将各站、股、室的具体业务办理过程及每项业务工作的审批时间、投诉渠道等公开的内容编印成册,向社会公开,供群众查阅。
  (三) 健全监督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得以有效的实施和监督保障,在成立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同时,相应成立以纪检组长陆廷海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举报箱和监督投诉电话。举报箱设在局办公楼大门口侧,监督投诉电活为: 3224833 、 3222779 ,以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群众批评。
  (四) 搞好检查验收。局属各站、股、室每季度要自查一次政务公开的情况,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局每半年检查总结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对重要政务公开的事项,做到随时检查、随时完善。
  (五) 落实奖惩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的有效方法和重要监督机制。因此,要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核,对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站、股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严重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资料来源:独山县国土资源局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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