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一、征用土地补偿费

(一)地补偿费

征用稻田、菜地(鱼藕塘)

年产值

8-10 倍

征用旱地

年产值

6-8 倍

征用其他土地

旱地年产值

2-4 倍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

前三年的平均产值

4-6 倍

征用其他土地

耕地安置补助费

50%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1 、征用土地有青苗的按实际产值补偿

2 、地上有附着物的按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补偿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标准补偿

二、耕地开垦费

1 、占用农田未开垦的 该土地补偿费 2 倍

2 、占用农田开垦耕地不合要求 该土地补偿费 2 倍以下

3 、占用其他耕地未开垦的 该土地补偿费 1 倍

4 、占用其他耕地开垦的耕地不合要求 该土地补偿费 1 倍以下

三、土地复垦费

平方米

5-15.00

四、土地闲置费

年产值

1-2 倍

五、征地管理费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

1 、 一次性征用耕地 1000 亩上,其它土地 2000 亩以上的

征地费总额

3% (住房建设项目按 2% 收)

2 、 征用耕地 1000 亩以下,其他耕地 2000 亩以下的

征地费总额

4% (住房建设项目按 2.8% 收)

(二) 实行半包征地方式

1 、 一次性征用耕地 1000 亩上,其它土地 2000 亩以上的

征地费总额

2% (住房建设项目按 1.4% 收)

2 、 征用耕地 1000 亩以下,其他土地 2000 亩以下的

征地费总额

2.5% (住房建设项目按 1.8% 收)

(三)、实行单包征地方式

1 、 一次性征用耕地 1000 亩以上,其它土地 2000 亩以上的

征地费总额

1.5% (住房建设项目按 1% 收)

2 、 征用耕地 1000 亩以下,其他土地 2000 亩以上的

征地费总额

2% (住房建设项目按 1.4%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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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独山县国土资源局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独山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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