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股工作程序及办事结果
一、土地登记方面:
1 、土地使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者提供必需的权属证明材料。
3 、经土地工作员登记、实地调查、勘测、确权。
4 、报县人民政府审核。
5 、经审核后予以公告,在公告 15 日后颁发证书。
二、宗地评估方面:
1 、由委托评估方提供委托评估书。
2 、由委托方提供必备的材料。
3 、估价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编写评估结果报告书。
4 、评估报告书在委托之日起 15 日内送达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