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出让、划拨办理程序
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有效的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中请。
二、勘查制图:对申请用地地块进行实地勘查测绘。
三、审查报批:对申请用地材料进行审查,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签定合同:用地经批准后,签定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
五、填发证书:合同签定后,现场定桩放线核实无误,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