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支持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我州房地产市场形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局和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有效激发全州房地产市场活力。
推动政策惠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时给予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正常结息金额的30%。大力推进非公企业缴存扩面,积极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为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联合承办银行“一企一策”提供精准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金融增值产品服务。
坚持租购并举,大力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
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人购买本州商品住房的,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及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总额。拓宽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装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优化租房提取政策,重点保障青年人、自由职业者、低收入家庭租房需求,租住商品房的普通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1000元/月;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1300元/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职工可结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选择按年或按季提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计入房屋套数。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本人和配偶及其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帮助解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做好民生保障,支持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和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各项贷款政策,进一步激发住房市场消费活力
通过降低购买保障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贷款额度核定条件等,进一步激发住房市场消费活力,实行“合力贷”满足家庭贷款还款新需求。
新申请及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可自愿申请作为贷款保证人。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申请使用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按月偿还或提前结清“合力贷”。鼓励支持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该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10%,激励和支持绿色建筑升级,助推绿色产业发展。
持续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着力降低购房成本。持续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通过“带押过户”方式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商转公筹集“过桥资金”问题、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息红利。
此外,缴存职工购买州外自住住房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不受购房地限制;深化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异地贷款不受户籍限制,依托住建部“亮码可办”做好异地贷款服务,撬动跨域住房市场消费。(记者 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