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安全住房,改善其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黎平县将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系统工程来抓,2025年全县将实施196个村“水改”和293个村寨3.17万户室内“电改”建设。
黎平县将充分利用现有人饮工程增设高位水箱、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全面实施“水改”项目建设;在实施农户室内电改中,将对“电改”户老旧、裸露和安装不规范的电气线路、配电设施和用电设备实施拆换、绝缘、穿管、隔热改造,采取电气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对户内陈旧老化的电气设备、管线等进行合理设计改造,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装敷设。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水改、电改项目施工单位,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劳务合作社作为劳务承包方,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水改、电改项目,以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部分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增加收入。项目将按照建设标准规范实施,预计投资1.92亿元。
为将项目建成廉政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高质量推进“水改”“电改”项目的实施,黎平县建立了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由县委书记和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双召集人,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召集人,相关县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机制设督查指导组、项目建设专班、技术指导专班、产品质量专班、宣传报道专班、资金保障专班,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统筹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强化督查指导,落实配套政策,力争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水改”“电改”建设。(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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