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安委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底,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
《方案》明确77项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厂房、木质连片村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等涉灾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面自查自改和深入督导检查两部分。《方案》特别指出,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隐患不局限于现场,还包括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督导检查要检查与服务并重,既帮助查找问题又指导解决问题。
工作实效方面,《方案》要求,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原则,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持续整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名操作人员;对重大典型问题隐患提级督办、警示曝光,推动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整改、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灾害事故。(记者 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