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发布“阳光分班”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5月17日,贵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意见》明确,自2024年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维护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安排,各区(市、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8月19日至8月25日期间,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学生、班主任“双随机”方式完成班级组建。其中,各区(市、县)教育局于8月19日完成“阳光分班”,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的分班结果;8月20日至25日,各公、民办学校采取“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结合现场抽取的方式,完成随机匹配班主任,匹配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所在班级及班主任信息,学生及家长也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
为确保分班公平、公开、公正,学生分班工作将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班主任进班工作将在全体新生家长的监督下,由家长代表通过抽签方式为每个班级匹配班主任,并当场录入系统,班主任进班过程将全程录像刻盘存档备查,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记者 余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