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贵安新区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交接仪式在贵安新区市民中心举行。第一批划转涉及贵安新区6个部门的45个审批事项,由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至新区行政审批局,于8月27日起集中办理。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工作有序推进,贵安新区制定了《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范围和要求,并对移交方式和时间、过渡期和工作规范、事项清单材料、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等有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根据方案,贵安新区以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审管联动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第一批梳理了涉及新区经发、城建、工信、投促、财政金融、市场监管6个部门的45个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并经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至新区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
同时,贵安新区制定了《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发贵安新区“审管衔接”系统,更新审批标准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划转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
仪式上,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工信局、城建局、投促局、市场监管局6个部门分别与新区行政审批局签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确认书,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迈入新阶段。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新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新区将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为新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整体、一站式的营商环境服务,为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说。
当天,贵安新区办公室通过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的公告》,第一批45个行政审批事项8月27起划转至新区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新征程。对于8月27日前已经受理正在办理的事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办结。
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地点位于贵安新区市民中心一楼政务大厅,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记者 张鹏)